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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道教幸福觀的特點及現代意義

發布者:系統管理員發布時間:2011-03-16浏覽次數:2719

摘要:道教以“得道成仙”為基本信仰,認為幸福不在于占有富足的物質生活,擁有極大的權力名聲,而在于保持身體健康和精神愉悅,故倡導順應自然、清靜自心、知足常樂地活着。千百年來,道教以“知足常樂”相号召,把保重身體、快樂地活着放到了人生幸福的高度,其對生命的熱愛形成了道教幸福觀的鮮明特點。道教對幸福與欲望關系之探讨,表達了對人的本質及生命理想的自覺意識,對現代人生仍有獨具的意義與價值。

關鍵詞:道教,幸福觀,特點,現代意義

幸福是人對生活境遇的一種體驗與感受,一種追求與理想。二十一世紀以來,“幸福指數”這一概念已在中國社會中被廣泛引用來作為衡量中國民衆生活滿意度的一項綜合指标,可見今天人們對幸福的重視。道教以“得道成仙”為基本信仰,從《老子》四十六章的“禍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的思想出發,認為幸福在于保持身體健康和精神愉悅,故倡導順應自然、清靜自心、知足常樂而健康地活着。本文主要通過對幸福與欲望關系之探讨,來展示道教幸福觀的特點及對現代人生所獨具的意義與價值。

今天,當人們面對着社會結構之轉型,市場經濟之發展,金融危機之威脅,精神家園之安頓等問題時,什麼是幸福的問題也凸顯了出來。幸福,是千百年來人類所追求的人生理想。盡管人們對“什麼是幸福”有着各種各樣的認識和理解,但其大緻可分為三類:一是從感覺主義出發,把幸福看作是在追求滿足感官欲望的物質享受中所得到的快樂,使“所得”大于“所求”,這是一種不斷索取的幸福觀,會導緻享樂主義、縱欲主義的盛行;二是從禁欲主義出發,把幸福理解為通過排斥感官享受而獲得超越世俗生活的精神滿足,在“所得”不變的情況下,降低“所求”,使“所求”小于“所得”,這是一種自我約束的幸福觀;三是從理性主義出發,把幸福視為身體的無痛苦和精神的無紛擾,追求“所得”與“所求”相平衡。不同的人對幸福的認識和理解有差異,不同的宗教也有自己獨特的幸福觀。

道教所謂的幸福是什麼呢?一方面,與其它宗教相似,道教有着超越世俗的追求,要擺脫世俗生活對人的種種束縛,要解決人生的各種痛苦,以使人獲得一種完滿的幸福和自由;另一方面,道教從得道成仙的基本信仰出發,強調幸福不在于占有多少物質财富,擁有多少權力名聲,而在于能夠身體健康和心情愉悅地活着,永遠地活下去,以至于長生不死,故倡導“福莫大于生”[1]382!千百年來,道教以“知足常樂”相号召,把保重身體、快樂地活着放到了人生幸福的高度,其對生命的熱愛形成了道教幸福觀的鮮明特征。

人的身體出世,就意味着個體命運的發生。對于每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來說,幸福與不幸的感覺始終伴随着生命的成長。人生痛苦的原因之一,就在于人有身體以及伴随着身體而産生的種種欲望與苦樂感受,如《老子》十三章曰:“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及吾無身,吾有何患?”道教進一步認為,人的生命是身體與精神有機結合而成的,人作為一個有感覺的動物,其欲望、情感、意志和思想等精神性的因素都受到身體感受性的影響,身體感受性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就是如何避免痛苦,趨向快樂。這種利己自愛是人的天性。這樣,如何減少身體痛苦,增加生命的快樂,就成為道教幸福觀的重要内容。

一個人是否具有生活的幸福感,生命的愉悅感,往往取決于身體健康與生命能量的飽滿,東晉道士葛洪曾将身體作為長生成仙之基:“夫有因無而生焉,形須神而立焉。有者,無之宮也。形者,神之宅也。故譬之于堤,堤壞則水不留矣。方之于燭,燭糜則火不居矣。身(一作形)勞則神散,氣竭則命終”[2]110。生命是由形體和精神相互配合而成的,形神相合才能使生命煥發出光彩。葛洪雖然主張“形須神而立”,但更強調“形者神之宅也”,“身(形)勞則神散,氣竭則命終”,因而将保持身體長存作為個體生命超越的先決條件。葛洪看到,人的生命必須依托于身體而存在,需要滿足身體的各種欲望,沒有了身體,就不會有所謂的心理上的快樂幸福,故将身體作為獲得幸福的物質基礎。快樂總是身體的快樂,幸福總是個體生命的幸福。與此同時,葛洪也看到,身體雖與“道”相通,但身體有限而常有患,而“道”無限而至尊,身體又豈能與“道”相比?因此,超越身體束縛的“得道成仙”才是生命幸福的終極理想。

據此,道教一方面提出,人最善者,常欲樂生,提倡采取種種修道方法來努力保養身體,以期無限地延長人的生命,如葛洪說:“若夫仙人,以藥物養身,以術數延命,使内疾不生,外患不入,雖久視不死,而舊身不改,苟有其道,無以為難也。”[2]14這樣,神仙形象中就隐含着希望采用種種技術方法來保全生命,以使自我能在時間上達到永恒,在空間上消除任何束縛,永遠過着自由自在、恬靜愉快生活的人生理想;但另一方面,道教又讓人不要執著于身體,更不能“貪寵有身”:“人但知貪寵有身,必欲好衣美食,廣宮室,高台榭,積珍寶,則有為。”因為人若放縱自己的欲望來滿足身體的需要,這僅是“愛身”,而非“養生”,最終必然使身與道相違:“貪榮寵,勞精思以求财,美食以恣身,此為愛身者也,不合于道也。”[3]16那些為追求财富、名利和聲望的人,大部分會傾力“向外追求”,最終因耗費生命的能量而有損于身心健康。道教認為,由外部的物質利益所引發的愉悅感,往往是暫時的。在擁有财富之後,人才會真正體會到,财富并不能帶來他所希望的那種明淨的幸福感和生命的愉悅感。因此,道教通過對身心的辯證理解,讓人将對外在的物質利益的追求轉向内心世界,提出真正的幸福在于“養身”而又“志欲無身”,以合于道意。

道教認為,仙士與俗人的根本區别就在于:“仙王士與俗人,同知畏死樂生,但所行異耳。俗人莽莽,未央脫死也。俗人雖畏死,端不信道,好為惡事,奈何未央脫死乎!仙士畏死,信道守誡,故與生合也。”[3]25俗人畏死,又不信道,整天鑽營于“邪惡利得”的俗事之中,反而痛苦多多。“道人同知俗事、高官、重祿、好衣、美食、珍寶之味耳,皆不能緻長生。”仙士、道人也知道各種俗事可給人帶來感官上的享受,滿足人的欲望,但他們為了追求“長生大福,為道人欲制大,自忍不以俗事割心情也。”[3]36正是由于仙士專一信道守誡,“不樂惡事”、“不知俗事”、“不貴榮祿财寶”,才能以愉悅的心情,超越于世俗利益,在保養身體過程中,獲得與道相契的快樂。

仙士與俗人同樣是将愛護生命視為幸福觀的重要内容,但對物質利益,道教稱之為“俗事”的不同看法,直接影響到幸福觀的具體内涵。道教認為,幸福以長生為基礎,長生的獲得首先需要人消除對俗事的過分關注:“求長生者,不勞精思求财以養身,不以無功劫君取祿以榮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與俗争,即為後其身也。而目此得仙壽,獲福在俗人先,卽為身先。”[3]10其次,還需要以“少私寡欲”的态度來淡化對身體的過度保養。隻有“後其身”才能“身先”。仙士在物質享受方面不與俗人争先,在物質利益之前保持一種清高的姿态,專心于養身修道,最終才能獲福在俗人之先,是為“身先”。

道教幸福觀中還包含着一種尊重生命、善待萬物的倫理精神。道教倡導聖人教化民衆的内容之一,就是要讓人明白,一切生命都是可貴的,都有自己天然的生存發展的權利。道教不僅要人愛護自己的生命,慈心于衆生,而且還要人們愛及昆蟲草木鳥獸、山川河流、日月天地,不要無辜地傷害任何生命。道教倡導“慈悲,萬善之根本。人欲積德累功,不獨愛人,兼當愛物,物雖至微,亦系生命。人能慈心于物命之微,方便救護,則殺機自泯,仁心漸長矣,有不永享福壽者乎!”[4]117将“慈心于物命”作為“永享福壽”的重要保證。道教不僅認識到自我生命的價值,而且還從自我的生命中體驗其它生命的價值,由此将貴生重人、善待萬物奉為必然的、普遍的、絕對的原則,作為獲得人生幸福的倫理保證。

道教認為,人的身心是相即不離的,那麼,幸福感也有賴于身心和諧。造成人生痛苦的原因,既有身體上的病痛,也有人過度的欲望——嗜欲。嗜欲為萬惡之源、百病之根。一個人若嗜欲纏身,在生活與工作中必然斤斤計較,患得患失,久而久之,積勞成疾,就會損害身心健康。道教的幸福觀也是圍繞着人對“欲望”應采取什麼樣的态度,才能使身體的無痛苦和精神的無紛擾而展開的。

依心理學家的看法,幸福是一種欲望得到滿足之後的心理感覺。由此,幸福獲得與欲望滿足之間就有着密切的聯系。欲望是人想要得到某種東西,或想要達到某種目标的要求,其本身并無善惡,但若是不健康或不合理的欲望過于強烈,造成的後果直接影響到自己或他人的生存,就會有善惡之分,幸福與不幸之别。道教看到,人生活在世俗社會中,整天不得不面對着各種物質誘惑:“蓋由五色亂目,使目不明;五聲亂耳,使耳無聽;五味亂口,使口厲爽;取舍亂心,使心飛揚,嗜欲無厭,使神流散;憎愛不泯,使心勞煩;不疾去之,則志氣日耗,壽命日滅,可不戒哉!”[5]166當色、聲、味、覺等外界誘惑紛至沓來時,人若經不住誘惑,就會沉溺于身體感官的享受之中。當人久觀五彩缤紛的顔色,就會眼花缭亂,最終損害視力;久聽娓娓動聽的音樂,就會嗡嗡耳鳴,最終損害聽力;久享山珍海味,就會食欲不振,最終胃口不好;醉心于馳馬行獵,就會心靈放蕩,最終神志發狂;迷戀貪圖珍貴的财貨,就會産生圖謀不軌的心思,……。于是,凡夫身為物累,心為物役:“凡夫不能守真,無杜遏之檢括,愛嗜好之搖奪,馳騁流遁,有迷無反,情感物而外起,智接事而旁溢,誘于可欲,而天理滅矣,惑乎見聞,而純一遷矣。心受制于奢玩,情濁亂于波蕩,于是有傾越之災,有不振之禍。”[2] 170~171人的欲望随着感官享受而膨脹起來,導緻名利心生,好惡心生,是非心生,色欲心生,若得不到一一滿足時,輕者會讓人感到不快樂,甚至痛苦;重者則會使人五髒六腑不安,神智昏亂,疾病叢生,以至衰退速死。

可是,欲望也是人的天賦與本性。據說,人的大腦中有一個“欲望中樞”,會産生種多巴胺(Dopamine)[①]的激素。人隻要活着,就會有欲望,就會有需求,欲望得到滿足,就會産生幸福感。當代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H.Maslow,1908~1970)認為,人是永遠有所需求的動物。人的基本需求有五種: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自我實現的需要,它們各有特色,在心理上和作用上存在着差異,又分成不同的層次,前者是後者的基礎。“生活在高級需要的水平上,意味着更大的生物效能,更長的壽命,更少的疾病,更好的睡眠,胃口等等。”“高級需要的滿足能引起更合意的主觀效果,即更深刻的幸福感,甯靜感,心及内心生活的豐富感。”[6]201如此,“自我實現的人(即更為成熟、更為完滿的人)的定義是:在他們基本需要已得到适當滿足以後,又受到更高層級的動機——超越性動機(Metamotivations)——的驅動。”[6]202這一心理學的研究成果揭示:自我實現的人在任何時候都不會感到焦慮、空虛和孤寂,也不會有自卑或卑微等不健全的感情,這樣就“與東方哲學把健康看作是超越執着和欲求的觀點聯系起來了 ”[6]209。

道教将老子所提倡的“見素抱樸、少私寡欲”作為人生幸福的原則,要人保持言行淳樸,減少私心雜念,降低對聲色犬馬、功名利祿的追求,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适度持中,既不縱欲,也不禁欲,以求獲得“恬愉澹泊”的幸福感。從積極的角度來看,對功名的崇尚,可以提升人的精神境界,進而促進人類社會的精神文明建設;對利祿的重視,則可以滿足人對物質利益的需求,推進人類社會的物質文明建設。功名利祿不僅是世俗功利價值的體現,也是推動人類社會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發展的重要動力。從消極的角度來看,人若過度地追求功名利祿、過度地沉溺于飲食男女、聲色犬馬之中,則無益于身心健康。正如《老子》十二章所說:“馳驟田獵令人心發狂”,若長期沉溺于物質欲望、感官享樂和男女之愛中,就會對身心健康産生危害;若過度追求名聲權利,就會招緻意想不到的禍患,故曰“禍莫大于不知足”,隻有安貧樂道才能獲得幸福。

道教并非一概地反對人的合理欲望,而是從老子的“大音希聲,大象無形”出發,強調最完美的音樂是于無聲處聽到的,最美好的形象是于無象處顯現的。一旦有了具體的聲音、形象,反而會破壞自然之道的完美。因此,對“五色”、“五音”、“五聲”和“五味”這些過度強烈、會影響人的身心健康的物質誘惑持反對态度。道教認為,真正的美不在聲色,真正的福不在富貴,可謂“道之所說無私,少欲于世俗耳”[3]30故隻有仙士才能摒棄聲色等感官享受,不慕功名利祿等虛榮,而是以靜除煩,以靜制怒、以靜去熱、以靜定意、以靜養生,在靜中追求與自然之道相契的精神境界。

葛洪在《抱樸子内篇》中談及修仙之法時,也将恬愉澹泊的生活作為學仙的起點:“學仙之法,欲得恬愉澹泊,滌除嗜欲,内視反聽,屍居無心。”[2]17人要修成神仙,就要抱着“少私寡欲”的心态,目光内視丹田,兩耳不聞外聲,隻有身心淡默恬愉,才能無思無慮無欲,這樣,不請福而福自來:“人能淡默恬愉,不染不移,養其心以無欲,頤其神以粹素,掃滌誘慕,收之以正,除難求之思,遣害真之累,薄喜怒之邪,滅愛惡之端,則不請福而福來,不禳禍而禍去矣。何者,命在其中,不系于外,道存乎此,無俟于彼也。”[2]170由此,葛洪進一步推論:“求長生,修至道,訣在于志,不在于富貴也。”[2]17富貴的生活反而會妨礙人的修道。隻有安貧樂道,抑情養性,才能使心靜而神凝,神凝而氣聚,氣聚而精生,在身心健康之中達成道教所追求的“得道成仙”的理想。

如果讀一下《道藏》中所收錄的種種神仙傳記就可見,雖然每個修道者成仙的方法與途徑不同,但“少私寡欲”、“安貧樂道”卻是一種共有的精神。據《漢武帝内傳》中說,西王母、上元夫人曾夜降漢武帝宮内專門告誡他說:“五濁之人,耽酒榮利,嗜味淫色,固其常也。且徹以天子之貴,其亂目者,倍于常人焉。而複于華麗之墟,拔嗜欲之根,願無為之事,良有志也。”[8]50你雖有長生之志,但如果整天沉溺于酒色之中,恣情縱欲,淫亂過甚,殺伐無度,即使貴為天子,也無法得道成仙。你若願行無為之事,就必須下大決心來“拔嗜欲之根”。葛洪在《抱樸子内篇·論仙》中分析秦皇、漢武為什麼好養生之道、成仙之法,卻不能得道成仙時也認為:仙法以“靜寂無為”為特點,需要修道者保持“少私寡欲”的心态。然而,秦皇、漢武無節制的欲望與貪心,無休止地辟地拓疆與開發索取,不僅使自己的身體充滿着臭腥,而且也給天下百姓帶來了殘酷的戰争、悲傷的血淚和無盡的災難。他們的種種做法都與少私寡欲、不尚浮華的仙法不符,再加上沒有得到仙丹妙藥,怎麼可能長生成仙呢?

道教将快樂視為人在生命道路上出現一種令人愉悅的精神狀态,幸福才是處于一定社會關系和曆史環境中的人,在努力修道的過程中,由于感受到理想的實現而得到的一種滿足感。在道教看來,幸福既包括肉體快樂,也包括精神快樂,是身體健康、精神愉悅和德行至善的融合。幸福是對不幸的否定,雖然與快樂有關,但又包含着與短暫的快樂相異的内容。欲望的滿足通常是快樂的,但又恰恰意味着這種快樂的意義是有限的——有時物質的滿足或重複的快樂會令人生厭,有時快樂中還隐含着哀傷,葛洪形容為:“樂極則哀集,至盈必有虧。故曲終則歎發,燕罷則心悲也。”[2]2世人所看重的榮貴,隻是須臾存在的東西,金玉滿堂,莫之能守。不如學道,心地坦蕩,知足常樂,可得長生。在道教看來,幸福就是通過學道而獲得的一種持續、永恒的快樂。

對于人類來說,在所面臨的各種人生問題中,生與死的問題最為重要。就人的生命成長而言,“人在世間,日失一日,如牽牛羊以詣屠所,每進一步,而去死轉近。”[2] 253人的出生和死亡猶如兩個點,如把兩點連成一線就構成了生命的長度,其中分為不同的階段:“人自生至終大化有四,嬰兒也、少壯也、老耄也,死亡也。”[6]375人慢慢地成長,開始通過知識和能力創造價值,就有了生命的寬度。人漸漸學會思考,有了創新力,就有了生命的高度。雖然人們對生命的長寬高會有不同的解讀,但大都希望在活着的時候能夠逮天人之樂,獲自然之妙,過上更快樂、更有意義的生活。道教幸福觀的獨特之處在于,不多思考人死後的世界如何,而是以“知足常樂”的心态,關注人當下如何才能獲得健康的身體與愉悅的心情,以得道成仙來超越死亡,這就把生命成長與倫理觀念結合起來,從道德情感中體驗生命的美感與境界。

道教将“知足常樂”視為是對已有的生活,或者已實現的願望感到滿足時所表現出的一種适可而止的精神。如果人隻為滿足欲望而活着,那麼,滿足一種欲望後,如不加節制,就會有十種欲望随之而來,滿足十種欲望後,又會有百種欲望随之産生……。若它們不能一一得到滿足,就會使人常不樂或者樂不常。因此葛洪說:“禍莫大於無足, 福莫厚乎知止。”[7] 335一個人若在生命成長過程中,不明善惡,不識進退,不懂知足,最終必然招來殺生之禍。相比之下,隻有知其榮,守其辱,安其分,圖其志的人,才能做到節欲知足,安分地守道生活,則有福壽綿綿。

唐代道士杜光庭在诠釋老子名言:“禍莫大于不知足。”時指出:“夫罪之興禍,皆起于身,身之生惡,由于心想。故身心口為三業焉。三業之中,共生十惡。十惡之内,貪罪愈深,故生死紛争,皆因貪緻。貪者,心業之一也。”不知足源于人的“心想”太多,故幸福與不幸往往系于人心的一念之差。“貪之與足,皆出于心。心足則物常有餘。心貪則物常不足。貪者雖四海萬乘之廣,尚欲旁求。足者雖一箪環堵之資,不忘其樂。适分知足,惟在于心所宜勖也。”[9] 491從養生的角度而言,人生的許多煩惱、疾病與禍患都起于“不知足”的心态:“理身而貪,則嗜欲無默,魂馳神逝,福善不佑,年天身殂。苟能内制貪源,外息貪取。既無仇怨,身安國昌,即知足常足,是終身不辱者矣。”[9] 490一個人隻有保持“知足”的态度,看淡塵世的功名利祿,不為個人私情而煩惱,才能遠離禍患。“知足者,常足也;不知足者,無足也。常足者,福之所赴也;無足者,禍之所踵也。”[7]335知足才能滿足,滿足才能常足,常足才能常樂,才能有幸福感。事實上,當人們用客觀的态度來審視自己内心的欲望時,就會發現許多欲望其實超過了自己的實際需要。

葛洪曾将“知足常樂”的處世哲學與修道成仙的理想結合起來,稱之為“真知足”:“知足者則能肥遁勿用,頤光山林。纡鸾龍之翼于細介之伍,養浩然之氣于蓬荜之中。繿縷帶索,不以貿龍章之暐晔也。負步杖筴,不以易結驷之駱驿也。藏夜光于嵩岫,不受他山之攻。沈鱗甲于玄淵,以違鑽灼之災。動息知止,無往不足。”[2]2若以這種“真知足”心态來關注自己的生命成長,就能獲得“知天樂命,何憂何慮;安時處順,何怨何尤”[7]335的幸福感!道教将“知足常樂”看作是一種物質上的節制、精神上的滿足,這并非是盲目的樂觀,而是因為知足的人才能夠揣着平常心,在人生的風浪中,才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保持一份内心的平靜,客觀地認識和判斷自己的人生目标,靜等機遇,獲意外之福。

貪婪嗜欲是人性的一大弱點,也是養生的最大障礙之一。一個人如果少性欲就不會搶男霸女;節物欲就不會圖财害命,無官欲就不會投機鑽營,賣身求榮。金元全真道更強調養生應先煉性養神,以形成知足常樂、平和淡泊的心理素質。例如,馬钰主張“性命雙修”就是以清淨之心來頤神養氣:“道人要妙不過養氣,夫人汨沒于利名,往往消耗其氣,學道者别無他事,隻在至清至淨,頤神養氣而已。心液下降,腎氣上升,至于脾,念絕想,神自靈,丹自結,仙自做。”[10] 432全真道以“清淨”為基,通過煉精化氣,煉氣化神,煉神還虛的内丹修煉,從人的本真生命存在中去追求生命的超越,表現出禁欲主義的特點,這就與那些追求肉體成仙的傳統道教有了根本區别。如果說,神靜而心和,心和即形全;神動則心蕩,心蕩則神傷,那麼,人若養性安神于内,才可抵禦外界的各種誘惑,充分享受周身通泰的生理體驗及與道相冥的精神愉悅。可見,神靜、心和、形全是人生幸福的生理基礎,其來源于人與自然之道相契合之中所産生的清靜心态,這也是道教所倡導的養生修道的基點。

“知足常樂”告訴人們一個普遍的道理:幸福作為人生價值的實現是一種的主動性和創造性過程。一個人若能去掉了貪婪嗜欲心,變得知足知夠,就會通情達理,身心健康,心靈淨化,智慧升華,幸福永駐。在道教看來,“知足”是一種智慧,“常樂”是一種境界。“知足”是“常樂”的前提,“常樂”是“知足”的結果。兩者相輔相成,互為因果。“知足常樂”作為一種心理調節能力,可以幫助人在無窮的欲望和有限的資源之間達到平衡,讓人們在生活中常懷一顆感恩的心,感受快樂,享受幸福。

道教通過對幸福與欲望關系的探讨,表達了對人的本質及生命理想的自覺意識,其中雖然也有一些消極的不符合現代文明的成分,但當幸福被理解為一種具有至善目的性、無限意義性的生活目标時,修道就成為人在自然、快樂、甯靜和善行中的生活,精神上的無欲無慮、坦蕩自如,這有助于人在内心體驗中将自我與道而合為一。道教中所倡導的淡泊名利、少私寡欲,在功名利祿、聲色美味面前保持清醒的頭腦,以适可而止的态度,不使身為物累,心為形役,以獲得恬淡愉悅的幸福感,其中所包含的合理成分,對于今天人們的身心修養,提升生活的幸福指數就具有了一定的借鑒意義。今天,如何發掘和利用道教幸福觀中的合理成分,将之作為建構适應中國當代文化發展需要的人生觀與倫理道德觀的理論資源,就成為一個既具有理論價值,又具有現實意義的重要課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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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美]馬斯洛:《人的動機理論》,載林方主編:《人的潛能與價值》,北京:華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09頁。

[7] 《抱樸子外篇》卷四十九,《道藏》第28冊,第335頁。

[8]《漢武帝内傳》,《道藏》第5冊,北京文物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8. 年版,第50頁。

[9]《道德真經廣聖義》,《道藏》第14冊,北京文物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8年版,第490頁。

[10]《真仙直指語錄》,《道藏》第32冊,北京文物出版社、天津古籍出版社、上海書店,1988年版,第432頁

載《浙江大學學報》201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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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多巴胺是一種腦内分泌神經傳導物質,主要負責大腦中的情欲、興奮及快樂等信息傳遞。瑞典醫藥學家阿爾維德·卡爾森(Arvid Carlsson,1923~?)通過對多巴胺的藥物研究,赢得了2000年諾貝爾醫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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