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秘書崗位職責
協助學科帶頭人負責學科具體事務:
1、熟悉各學科研究生招生複試、中期考核、開題報告、預答辯、答辯詳細規程,協助學科帶頭人落實各環節規範化管理。
2、擔任上述各環節秘書,或負責協調選擇符合規定條件的青年教師或博士生(博士生擔任答辯秘書,并負責崗前培訓)。
3、負責本學科網絡宣傳工作。包括本學科大型學術活動和對外學術交流的網站報道,協調學科成員網站中英文介紹。
4、負責本學科與學工組研究生的溝通與協調。
5、學科帶頭人交辦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課程建設與管理條例
一、課程開設
研究生課程的開設應以各專業研究生培養方案為依據。新增課程須經專業導師組讨論,填寫“新增設研究生課程申請表“,由學科帶頭人或教室主任報系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經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副主任審核,并報研究生院備案後安排開課。
列入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的B、C類課程,應有相對穩定和系統的教學大綱。教學大綱内容主要應包括:1、中英文課程名稱及編号;2、課程目标要求及主要内容提要;3、教學方式和考核方式;4、教材及主要參考書;5、授課周學時、總學時;課程學分(碩士課程);6、大綱撰寫人;7 、大綱審定人等。“大綱“由研究生院不定期編印 、上網。
二、教學安排
哲學系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在每年的3月底和10月底之前編制下一個學期的教學計劃,并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教學計劃确定後,不得随意變動。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進行調整,須有前由任課教師提出申請,經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副主任同意并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備案。研究生課程原則上選課人數五人(含五人)以上正常上課,五人以下者移至下學年,兩個年級一并上課。
1、為保證教學活動正常有序,凡列入課程表的課程應按時上課,任何人不得無故停開或更改上課時間。任課老師因故不能按時上課或調整上課時間,須向系研究生教學培養辦公室請假或說明并填寫情況說明表,經分管研究生工作系副主任審批。若經批準,報研究生院備案,并提前通知學生。
2、任課教師須按教學計劃進行教學,不得自行調整授課學時,查閱文獻、調研等不記入課内講授學時。
三、管理細則
(一)碩士研究生課程
碩士研究生課程主要分為A、B、C、D四類:
A類:全校公共課
B類:一級學科課程
C類:專業必修課
D類:選修課
其中A、B、C是學位必修課,D類是選修課。碩士研究生的課程采用學分制,因此,碩士研究生除完成學位必修課外,還必須完成規定的選修學分。本專業本科入學者,須修滿32學分,其中A類8—9學分,B類3—6學分,C類6—8學分。在D類課程中必須有一門跨一級學科課程。非本專業本科及同等學曆入學者須修滿36學分,即要補修兩門以上的本科段課程(6—8個學分)。
碩士生在第一學期結束之前根據本專業培養方案在導師指導下制定“伟德betvlctor网页版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計劃“,并及時報系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備案。
詳細内容可參閱《伟德betvlctor网页版研究生工作手冊》之《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課程建設的暫行規定》。
(二)博士生課程
博士生的培養在“學位論文為主,課程為輔“的原則下,以設立導師指導小組的方式進行(導師指導小組不得少于3人)。
博士生在校期間需要完成全校公共學位課程,專業課:包括導師課程在内的三門本專業學位課程。(所修的導師課程隻算一門,如本專業所開博士學位課程不滿三門可以修相近專業的課程)
博士生在第一學期結束之前根據本專業培養方案在導師指導下制定“伟德betvlctor网页版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計劃”,并及時報系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備案。
詳細内容可參閱《哲學系博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哲學系學位委員會議事規則
一、哲學系(宗教學系)學位委員會是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分委員會,是本系研究生教學與管理工作的最高決策與管理機構。委員會由本系各學科帶頭人組成,其中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1人擔任主席,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副主任擔任副主席,委員會議事由主席或副主席擔任召集人。系研究生教學秘書擔任會議秘書。
二、 研究生教學與管理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由學位委員會讨論決定,包括:
1、審議各學科博士碩士論文答辯情況,向校學位委員會推薦博士碩士學位獲得者。
2、審議各學科博士生導師和碩士生導師人選(須由學科推薦,并聽取申請人述職),向校學位委員會推薦。
3、審議各級各類研究生獎學金、優秀研究生稱号獲得者人選,評定系級研究生獎學金。
4、評定系級優秀學位論文,推薦申報校級優秀博士論文及江蘇省優秀碩士論文。
5、評選推薦各級重點學科、重點建設課程。
6、聽取和審議哲學系及各專業學科建設、人才培養規劃和情況通報。
7、審議各學科培養方案,制定或審議本系研究生教學管理中的制度規範。
8、審議研究生工作中其他重要獎懲事宜。
9、校研究生院或系黨政聯席會議決定需經系學位委員會讨論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學位委員會開會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議題和有關材料要提前告知或送達各位委員,以便做好議事準備。各位委員要事先就有關議題廣泛征求意見特别是所在學科教師意見。可根據議題邀請系黨政有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四、系學位委員會一般應全體委員會到會方可召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委員,需向委員會主席或副主席請假。出席會議的成員不得少于委員會的三分之二。議事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有關回避制度。
五、系學位委員會議事要通過充分讨論,所做作決定須經到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過方為有效。表決方式經集體讨論決定可采用口頭表決、舉手表決或無幾記名投票表決。上列事項中第1、2、4項必須無記名投票表決。表決結果當場宣布。如對讨論議題存在較大分歧,可作緩議,待進一步調研、論證、協商後再作決定,必要時可提交系黨政聯席會議讨論或請示上級有關部門。
六、對未能出席會議的委員,會後由會議召集人或會議秘書向其轉告本次會議的情況及其決定,必要時可送閱會議紀要。
七、學位委員會讨論情況和決議可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副主任向系黨政聯席會議通報或在适當範圍内傳達。與各學科有關事項由學科帶頭人負責傳達落實。
八、學位委員會成員及列席人員對議事過程中按規定需要保密的有關内容必須保密,違者要以适當方式追究責任。
九、某些特殊情況下由于急需做出決議但又來不及召開學位委員會,可通過通訊聯系的方式進行協商決定。
十、學位委員會議事,應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