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學秘書及教務員崗位職責
協助本科教學主任負責本科教學管理具體事務:
1、負責本科生的開學注冊、課程安排、考試安排、學籍管理,協助本科教學主任落實本科培養各環節的規範化管理。
2、教務員兼任本科教學秘書。協助本科教學主任落實免試保送碩士研究生、大學生創新計劃等與本科教學科研管理有關的其它工作。
3、負責本科生學術活動的安排與宣傳工作。
4、負責與研究生教學管理辦公室、學生工作組就與本科生有關的事宜進行溝通、協調。
5、負責本科教學主任交辦的其它工作。
本科生課程建設與管理條例
一、課程開設
本科生課程的開設應以本科人才培養方案及指導性教學計劃為依據。新增課程需填寫“新開課程申請表”,交系本科教學管理辦公室,經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系副主任審核,報教務處備案後安排開課。
二、課程模塊設置
本科生課程主要分為通識通修課程模塊、學科專業課程模塊、開放選修課程模塊及其它(主要指畢業論文):
(一)通識通修課程模塊(共49學分,第1-8學期)
A.通識課程:含通識教育課、新生研讨課、悅讀經典課等,必須選修滿14學分,其中悅讀經典至少修滿2學分;第1-8學期;
B.思想政治理論課:必修,16學分(其中5學分為實踐學分);第1-4學期;
C.軍事技能課:必修,3學分;第1-2學期;
D. 分層次通修課:大學英語(8學分)、大學體育(4學分)、簡明微積分(4學分),必修16學分;第1-4學期;
(二)學科專業課程模塊(共50學分,第1-8學期)
人文科學試驗班在一年大類學習後,要求分流學生必須修習1門共通性課程和4門學科平台課程。
A.學科平台課程(10學分,第1-2學期)
(1)共通課(必修,2學分,第1學期)
哲學系開設課程——中外哲學經典導讀
(2)菜單課程(選修,8學分,第1-2學期)
哲學系開設課程——哲學問題(2學分)、邏輯與批判性思維(2學分)
B.專業核心課程(必修,40學分,第3-8學期)
專業核心課程包括:中國哲學史(上、下)(4學分)、歐洲哲學史(上、下)(4學分)、馬克思主義哲學史(上、下)(4學分)、馬克思主義者哲學原理(3學分)、現代西方哲學(4分)、宗教學導論(3學分)、現代邏輯(4學分)、科學思想史(2學分)、倫理學(3學分)
(三)開放選修課程模塊(45學分,第3-8學期)
A.專業選修課程
B.跨專業選修課程
建議選修文史類、社會科學類的開放式選修課程。
C.創新創業實踐
建議選修哲學與社會(2學分)等實踐類專業選修課程。
D.創新創業課程
建議選修學校開設的相關創新創業類課程。
E.全校文化素質公選課
學生可根據自己興趣确定。
(四)畢業論文(6學分,第6-8學期)
哲學專業學生需在第6學期完成學年論文(2學分),第四學年的7-8學期完成畢業論文的開題、中期和終稿,并通過論文查重和答辯。
詳細内容可參閱《本科人才培養方案和指導性教學計劃》(2017年)
三、教學安排
哲學系本科教學管理辦公室在每年的3月底和10月底之前編制下一個學期的開課計劃,并報教務處。開課計劃确定後,不得随意變動。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進行調整,須由任課教師提出申請,經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的系副主任同意并報教務處教研科備案。
1、為保證教學活動正常有序,凡列入課程表的課程應按時上課,任何人不得無故停開或更改上課時間。任課老師因故不能按時上課或調整上課時間,須向系本科教學培養辦公室請假或說明并在教服系統中申請臨時停調課,分管本科教學工作系副主任審批。批準後,報本科生院備案,并提前通知學生。每學期調、停課不得超過一次,停課必須補上。
2、任課教師須按教學計劃進行教學,不得自行調整授課學時,查閱文獻、調研等不記入課内講授學時。
監考職責規定
1、監考老師考前做好考試的一切準備工作,應提前5分鐘進入考場,正式開考前須做到:(1)向學生宣布考場紀律;(2)要求學生将書包、講義和筆記本等與考試有關的資料、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許帶入座位;(3)檢查學生隔位或按指定位置就座,對拒絕監考老師指定座位的學生,以違反考場紀律論處,不準參加考試。
2、監考老師考試過程中,應忠于職守,認真監考。須做到:(1)不看書看報,不做與監考工作無關的事,不翻閱試卷或做試題。不聚集一起聊天,不随意離開考場;(2)不接聽手機或發短信,不聽MP3、MP4等;(3)要自始至終維護考場秩序;(4)對考試作弊學生,要采取果斷措施,終止其考試,收回考卷,令其退出考場。在試卷上注明“作弊”,并簽字;(5)考試開始後,考生若遲到15分鐘以上則不容許其入場,以曠考論處。
3、監考老師若不負責任、擅離職守,應受到批評教育,情節嚴重者全校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期末考試試卷評閱及歸檔要求
1、每門課程的試卷由學生所在院系收集、整理、存檔,全校公共基礎課(兩課、大學英語、大學計算機、大學數學等)由開課單位負責。
2、教師命題時,首行注明學年、學期、課程名稱、閉(開)卷,次行注明學生所在院系、年級、姓名、學号、得分,并注意預留裝訂線。
3、試卷用紙張統一為A4或A3。
4、教師必須使用紅色鋼筆(或簽字筆)批閱試卷。
5、教師批閱試卷時,應給出每一題的得分數,标注在題目左側。
6、教師在批閱試卷時,如需修改得分,必須簽署本人姓名。
7、試卷反映的是學生的卷面分,平時成績、課程論文等成績不應标注在試卷上。
8、教師批閱完試卷後,應将學生試卷和考試成績登記表、空白AB試卷、評分标準(或标準答案)、考試情況小結各一份送交學生所在院系教務員。
9、教務員收齊上述材料後,按封面、考試成績登記表(複印件)、空白AB試卷、評分标準(或标準答案)、考試情況小結、學生試卷(按學号順序)裝訂成冊(或裝盒),并在封面注明學年、學期、課程名稱、主講教師。
10、如果課程為網絡課程或其它提交作品類課程,教師應将學生作業(作品)刻錄成光盤送交學生本科教務辦公室。
畢業論文寫作及答辯規定
畢業論文寫作是我系本科教學中極為重要的一個環節。為做好這項工作,切實保證論文質量,特作如下規定:
一、選擇導師
學生在第8學期開學第1周内完成畢業論文題目的确定及指導教師的選擇,由學習委員彙總後報系教務員。系教學副主任和教學秘書适當平衡後,将學生選定的指導教師名單轉發給各教研室主任、相關指導教師及班級學習委員,論文指導關系即告确立,如無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變更。學生在得到正式通知後應立即與指導教師取得聯系,确定論文寫作計劃,接受指導。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與教學秘書取得聯系,以便另行安排。
二、論文指導與寫作
(1)指導教師首先應幫助學生凝煉論文選題。本科畢業論文的題目不宜過大,應選擇适合本科生學術水平的選題作為其論文題目;
(2)指導教師應為學生開列一定數量的參考書目,同時就資料搜集、觀點提煉、論文構架等方面為學生提供指導,并提出明确要求;
(3)指導教師應按規定對所指導的畢業論文進行“開題”、“中期檢查”等工作,并詳細記錄相關情況;
(4)學生在寫作過程中應主動與指導教師保持經常性聯系,虛心接受老師的指導。
三、時間進度表
(1)論文開題:第1周内完成
(2)中期檢查:第6周内完成
(3)完成論文終稿:第14周内完成
(4)畢業論文答辯:第16周内完成
四、論文格式
題目
作者姓名
學号
指導老師姓名
中文摘要
關鍵詞(3-5個)
Abstract
Key Words
目錄(應另起一頁)
正文(應加起一頁)
注釋用腳注(即頁下注,每頁單獨排序)
1.如直接引自中文著作:
馮友蘭:《中國哲學簡史》,新世界出版社2004年版,第55頁。
2.如引自中文譯著:
[英]布倫丹•威爾遜:《簡說哲學》,翁紹軍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134頁。
3.如引自外文文獻:
Louis Althusser, The Future Lasts Forever, Translated by Richard Veasey, New York: The New Press, 1993, p.122. 如引文跨1頁以上的,就用pp.13-14.
4.如引自外文文獻(1位主編):
Robert Wilcocks (ed.), Critical Essays on Jean-Paul Sartre, Boston: G.K.Hall, 1988, p.125.
5. 如引自外文文獻(2位主編):
Terrell Carver, James Martin (eds), Continental Political Thought, New York • London: Palgrave Macmillan, 2006, p.112.
6.如引自期刊論文:
陳鼓應:“《莊子》内篇的心學(上)”,參見《哲學研究》2009年第2期。
7.如引自外文期刊論文:
Robert Boyer, ‘Wage Formation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The French Experience’, Cambridge Journal of Economics, 1979, 3(2), p.117.
參考文獻在正文後标明
緻謝(應另起一頁)
五、論文答辯
學科帶頭人組織本教研室三位以上教師組成答辯小組,在第8學期第16周内為學生舉行論文答辯并評定分數。答辯應嚴格把關。未經指導教師審閱的一次性稿件,不得參加論文答辯。學科帶頭人在第17周的周一之前,統一将學生畢業論文及論文評語送交系教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