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三年級(2017級)研究生:
接校研究生院通知,本年度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現已開始,根據《伟德betvlctor网页版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實施暫行辦法》(南字發[2014]105号)文件精神,結合《哲學系三年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辦法》,現将本年度哲學系三年級(2017級)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通知如下:
評選對象
參評人為具有我校學籍并列入當年國内招生計劃的2017級全日制研究生;
參評人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錄取類别為定向在職培養的研究生原則上不予參評;
未繳納學費、住宿費者原則上不予參評。
學業獎學金等級、獎額和比例
類别(三年級)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
獎額 (萬元/年) | 比例 | 獎額 (萬元/年) | 比例 | 獎額 (萬元/年) | 比例 | |
博士生 | 1.8 | 15% | 1.5 | 70% | 0.8 | 15% |
碩士生 | 1.2 | 20% | 0.8 | 60% | 0.6 | 20% |
哲學系2017級博士生、碩士生參評總數及等級名額表
類别 | 學校定額發放 | 非定向人數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博士 | / | 37 | 6 | 26 | 5 |
碩士 | / | 55 | 11 | 33 | 11 |
學業獎學金基本申請條件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
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誠實守信,品學兼優;
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獲得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獎勵的研究生,可以同時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等其他研究生國家獎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獎助政策資助。
評選程序
我系學業獎學金評選工作具體分為通知發布、學科推薦、院系評選、結果公示、提交學校審核五個步驟:
通知發布:評選通知、要求及日程安排均可在哲學系主頁、班級群查看,研究生教務員也會将學業獎學金的評選事項通知到各學科。
學科推優:2019年10月22日至10月29日,各學科根據學業獎學金評選的等級和比例規定,對非定向博士生、公開招考碩士生進行推優建議。各學科須對推優建議名單進行排序,并經學科負責人簽字确認後連同推優材料一起報系學工辦。
院系評審: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我系根據學校要求成立哲學系學業獎學金評選委員會進行評選,評選委員會由院系主要領導、研究生導師代表、研究生管理人員、研究生代表組成,最終确定各等級學業獎學金的院系推薦名單。
結果公示:評選結束後,系學工辦将在哲學系主頁對學業獎學金的初評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結束後将我系初評結果報送研究生院。學校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最終審定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
對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公示階段向院系學業獎學金評選委員會提出申訴,評審委員會及時研究并予以答複。如申訴人對院系作出的答複仍存在異議,可在學校公示階段向研究生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評選辦法
原則上,三年級碩士、博士生學業獎學金等級參照中期考核結果确定相應等級學業獎學金名單。
附則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評審工作應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教育法規,杜絕弄虛作假。
學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當年研究生學業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并将研究生獲得學業獎學金情況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對學制内中途退學或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如已交學費而未享受當年學業獎學金,則按照《江蘇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計退部分學費;如已享受當年學業獎學金,則學費和學業獎學金皆不退,或計退部分學費并同時交回已發放的學業獎學金。
本辦法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由哲學系學工辦負責解釋。
2017級博士生、碩士生學業獎可參評名單
哲學系學工辦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