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晚,南開大學哲學院副教授曹欽博士做客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哲學系“青年哲學家工作坊”(Workshop for Young Philosophers)。包括工作坊成員在内的大約二十餘人參與了本次活動。大家針對曹欽老師的《朝向一種對羅爾斯的運氣平等主義诠釋》一文展開了激烈的讨論。此外,曹欽老師還和大家分享了一些治學心得和學術信息。
首先,曹欽老師簡要闡述了他的文章(《朝向一種對羅爾斯的運氣平等主義诠釋》)的主要内容和論證思路。這篇文章的主要目的在于試圖回答羅爾斯的理論是否同運氣平等主義相契合的問題。主要存在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羅爾斯在對其正義觀的一些基本理念闡述中表現出了運氣平等主義的精神。另一種觀點則認為,羅爾斯的基本思想關懷與運氣平等主義是完全不同的。這篇文章力圖表明,羅爾斯不僅在其政治哲學的基本理念上與運氣平等主義有極大的相似之處,而且在對正義原則的具體闡發上,也并未與運氣平等主義産生很大的矛盾沖突。他和運氣平等主義者之間的聯系與相似程度,要比研究者們通常所認為的更高。在文章中,曹欽老師分别考察了羅爾斯的政治自由的公平價值原則、公平的機會平等原則和差别原則所展現出的内容與運氣平等主義的基本理念的相似之處。接下來,針對一些反對意見,曹欽老師試圖說明,如果說羅爾斯的分配正義理論仍然不能算是純粹的運氣平等主義,那麼在嚴格的意義上,是否真的存在純粹的運氣平等主義者本身是值得懷疑的。因此,真正的問題在于:一位理論家需要把公民們的無條件物質平等範圍擴大到什麼地步,才應當被排除到“運氣平等主義者”的行列之外。最後,曹欽老師表示,文章并不試圖對羅爾斯是否是一個運氣均等主義者給出直接結論,而是試圖表明他們之間的親緣性。在學界對運氣平等主義者的範圍邊界尚未形成共識的情況下,我們難以針對“羅爾斯是不是一個運氣平等主義者”給出明确而直接的答案。
在提問環節,外國哲學博士生王東華針對文章的論證思路質疑道:“朝向一種對羅爾斯運氣平等主義的解釋”雖然沒有“羅爾斯是一個運氣平等主義者”這麼強,但是否仍依賴于對“運氣平等主義”的界定?如果按照關于運氣平等主義的嚴格界定,羅爾斯不是運氣平等主義者,而按照關于運氣平等主義的寬泛解釋,羅爾斯是一個運氣平等主義者,那麼這是否會使問題語詞化、瑣碎化?”曹欽老師回答道,雖然學界并沒有一個關于運氣平等主義的官方定義,但将德沃金等人歸為運氣平等主義者在學界并沒有太大的争議。而且在政治哲學領域,對各種概念和理論很難說有一個貫徹到底且大家一緻接受的定義。
接着,陳肖生老師提了兩個問題:
Q1:羅爾斯承認自主選擇和自主努力與運氣在實踐上無法截然分開,因而差别原則可被看作是要求社會成員共同承擔運氣帶來的後果,這仍然應該被看作是運氣平等主義本身的規範性要求,還是像作者所講的是“謀求次優結果的無奈之舉 ……抽象理念落實在現實中所帶來的可行結果”?
Q2:作者提到德沃金用“出發點一樣但努力不一樣的兩個人”的例子來攻擊羅爾斯的差别原則要求“養懶人”,作者從羅爾斯作為運氣均等主義者的角度解釋了羅爾斯這種做法的合理之處。但問題是,羅爾斯在《萬民法》中用幾乎相同的例子反對全球層面富國與窮國之間的分配正義,但國界線的劃定以及人出生在哪個國家是一種偶然運氣。那麼如何如作者所言,羅爾斯是一個運氣均等主義者,如何解釋這兩個立場的不一緻?
針對第一個問題,曹欽老師首先贊同陳肖生老師的觀點,認為運氣均等主義在規範性理論層面尚未窮盡,在規範性推論上面仍然留有很大空間,不能像現在這樣将很多問題直接推向實踐領域。無論是德沃金的荒島實驗還是羅爾斯的原初狀态的确能夠把這個規範性要求推導出來,但他補充了一種實踐上的解釋。針對第二個問題,曹欽認為,《萬民法》隻是羅爾斯關于自由國家外交政策的思考,在羅爾斯與運氣均等主義的關系方問題上要以他的正義理論建構著作《正義論》為準。
周理乾老師有兩個疑問。第一,論文第二節第二段“即使正義原則确實是根據理性選擇的方式、由原初狀态下的人純粹根據對自身利益的考量而得出的,也不能因此就斷然否認其與運氣平等主義之間的關系”,這一論證過弱,依同樣的邏輯,也可以用來說明“不能因此就斷然支持其與運氣平等主義之間的關系”。第二,論文最後一部分提到“他們沒有充分注意到羅爾斯在不同時期著述中觀點上的改變與發揮”,這裡的“不同時期”,前文缺乏鋪墊。
針對第一個問題,曹欽老師回應說,很多人對羅爾斯的诠釋是認為理性選擇并不蘊含道德含義。而他自己認為,雖然理性選擇并不蘊含道德含義,但這并不意味着理性選擇與道德責任無關。正如下文所看到的,這種對原初狀态的設計實際上隐含着深刻的道德關懷的。針對第二個問題,曹欽老師回應說,因為工作坊要求是8000字以内,而論文原文是一萬五千多字,所以删改了很多,所以很多地方似乎顯得不連貫。此外,羅爾斯在早期确實沒有考慮到他的差異原則的諸多不足,而後來的文章所論述的政治自由的公平價值原則和公平的機會平等原則,實際上論述了與運氣平等主義類似的東西,因此要考慮不同時期的著述。
外國哲學博士生姚城問道:“您最後把‘無條件平等’的領域縮窄到了物質分配的領域,是否導緻其他基本善分配上的
正義?例如官僚的後代可通過向普通人的後代支付一定的物質利益,而獲得政治參與領域不平等的自由與權利?”曹欽老師認為,這種現象并不少見。我們能保證的隻能是程序上的平等。比如官僚的後代和普通人的後代都能報考、競選公共的職位。在這個領域,如果一個人強迫另外一個人放棄自己的權利,那麼這是明顯不正當的。但是,如果在分配中官僚的後代向普通人的後代讓渡了物質利益,而後者自願進行這種交換,那麼這種情況就不屬于“無條件平等”的領域。
外國哲學博士生彭立文提問說,如果把羅爾斯的理論诠釋為運氣平等主義的話,如何為羅爾斯回應運氣平等主義的外部批評,比如安德森和謝弗勒對運氣平等主義的批評。曹欽老師認為,現在學界有專門的文章回應安德森他們的批評,因此沒必要在這篇文章裡回應了。如我所言,即使被稱之為運氣平等主義者的那些人,也不可能徹底地貫徹最嚴格意義上的運氣平等主義信條,他們仍然堅持一定适度範圍内的最低保障,即使批評者安德森也不例外,而羅爾斯也不可能是一個完全嚴格意義上的運氣平等主義者。
彭立文問道,文章提到運氣和選擇很難嚴格區分,因此并不存在一種純粹的運氣平等。我可否這樣去理解,即自然的好運氣或壞運氣的分配,既不是正義的,也不是
正義的,這是一個人類不得不接受的自然事實,正義的理念應該用于人類的社會安排,而不是自然秩序上。那麼我們是否應該把“運氣”這個因素懸置起來,保持一種中立的态度呢?曹欽老師認為,沒有一種影響人們選擇的因素能夠稱之為純粹的運氣,這是因為我們同樣需要考察人們所處的環境,無法在選擇與運氣之間劃定一條清晰的界限,并不代表無法甄别好運氣和壞運氣。像羅爾斯所認為的那樣,沒有一個人應得他在自然資産分配中的地位,正如沒有一個人應得他在社會中的初始地位一樣。當人們受到他們不應得的壞運氣的影響時,我們就有理由去構建一套平等的正義理論去減少這種運氣因素對分配帶來的影響。
此外,還有一些人針對論文提出問題,在此不一一贅述。
在圍繞論文的讨論結束之後,曹欽老師還和大家分享了一些治學心得。其中包括他所參與的《政治思想史》的編輯工作,向大家介紹了《政治思想史》的創刊由來、審稿标準、投稿要求等情況。
“青年哲學家工作坊”(Workshop for Young Philosophers)是在伟德betvlctor网页版哲學系領導支持和鼓勵下成立的一個學術組織,主要成員包括南大等南京高校的青年哲學教師與研究生。工作坊拟每月邀請一位優秀的哲學研究者來做報告,其工作方式是:報告人至少提前5天将他的最新論文(以未發表的為主)發給工作坊的小組小員;屆時, 報告人首先用10分鐘的時間來介紹他論文的相關背景, 然後回答聽衆提問,問答時間為 1 小時 30 分鐘左右,最後20分鐘分鐘報告人分享他研究哲學的經驗。工作坊對所有人開放,有興趣參加的可聯系胡星銘老師(xingminghu@nju.edu.cn)和周理乾老師(skyzhouapple@hotmail.com)索要相關論文。